律师您好,我司是人力资源公司,与甲方签订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协议里面第二条‘服务外包内容’具体列示了7项,其中一项是代理甲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第二条最后注明了甲方委托乙方服务内容为第几项(不包含代理甲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申报),请问律师,如果税务局查出未申报个税,我司有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