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家是两层半的楼房是320平方,住兄弟姊妹四户。要安排高层建筑是否要乘以1.7的系数;要是多层建筑则要乘以1.4的系数,我好像二十年前在建筑法里看到过这个法律规定。请律师给找到现在的法律依据好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