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2010年11月2日首先以投资300万元诱惑然后要求合伙人签约一份公司原有的设备转让合同只有9件,当月4日签约合作经营公司运营生产销售自主品牌生意。经营一年多,合伙人一毛钱也没有投入合伙人公司,合伙人公司法人还被合伙人非法变更法人多次,并将合伙人公司财物资产占为,这才感觉被骗上当。我揭尽所能将非法变更公司法人官司打赢后,就是正在等待市场监督管理局恢复合伙人公司法人阶段,合伙人在2015年1月24日深夜12点多钟指使他的马仔带来10多人、三辆大货车入厂破坏生产经营,又将车间里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的r财物进行盗窃搬运上三辆大货车被发现报警,当地警察可能被合伙人早就串通收买,报警多次当班警察到案发现场只有700米左右,每次到达案发现场一个多钟头,警察到达现场既不采取任何措施也不及时调取案发现场厂区视频十几个监控证据,至使案发现场证据全部丢失。后来还发生的事情更离谱,合伙人将合伙人公司共有财物资产1265万元左右伙同他人占为己有,10296000元产品销售收入货款不进入合伙人公司银行帐户,深圳公检机关办案人员可能有被合伙人的亲戚关系收买,公安机关将I合伙人和他的同伙刑事拘留10个月办理取保候审,案件从2015-至今没有被提起公诉,本人想要刑事自诉、连带民事诉讼,请指导我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