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跟后老伴离婚了,离婚期间老房子政府拆迁,又给分了新房子,父亲遗嘱新房子留给两个儿子,其它人无权占有,但新房子房产证未下来之前,父亲跟后老伴又领了结婚证,欺骗政府部门报的是结婚证遗失补办的,房产证登记时后老伴又把自己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所以父亲的遗主留给两个儿子起法律效力吗?父亲留的遗主是2010年,这个遗主有年限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