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某甲在日本有直系亲属,在中国和日本均有住所,2015年2月在中国死亡,未立遗嘱,在中国建设银行有存款若干,在上海和东京各有独立产权房产一套。某甲自 2013年以来,一直在中国居住生活,本案的继承人就继承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 本案适用哪国法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