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有一起交通事故人伤,主次责,我是车主,伤者腰5椎左侧横突骨折,没动手术保守治疗,住院两个月,我事故当天垫付了一万给伤者,目前伤者住院两个月,医药费3万多,交强险垫了1万8,然后护工费1万2千多,现在医院欠费1万多,伤者想出院,但是保险公司只肯垫付5000的医药费,剩下的要我这个车主先垫付医药费和护工护理费,伤者才肯出院,我作为车主我也有保险,我要怎么处理?我觉得我不应该由我再垫了,到时候保险会找理由不赔偿那么多,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