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源详情

提问
咨询人3374 山西朔州 150****9252

孩子(未满16周岁)于2025年4月26日21:38放学高峰时在学校大门口附近被同校学生马某(因琐事摩擦,蓄意组织)、魏某(与孩子素不相识)等七八名学生(已满16周岁)围堵、殴打,被其中一人持刀砍伤。左前臂伤口长度约6cm,深约5mm;头部耳后被刀划伤,长度约5cm,周围红肿,有不规则裂伤,渗血;胸壁挫伤。已报案,轻微伤。据悉,派出所只查出其中三人。法律依据:1、《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8号)2、《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6〕1号)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请专业律师解答:1、7人恐吓、殴打、砍伤孩子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和组织者有矛盾)?2、是否属于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范畴?3、派出所拟定性为行政案件,受害人家属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5-05-27 案源类型:人身损害
最新案源列表
江西九江方雪萍
2小时前 江西九江 法律顾问 150****8240
块钱的欠款,迟迟不还,不回信息,可以起诉么
3小时前 吉林吉林 工程建筑 132****9196
想找罗纹琳律师,能提供她的电话么?
18小时前 新疆昌吉 私人律师 135****7207
你好宋律师我父亲的房子怎么能过我名下
20小时前 山东青岛 遗产继承 134****5197
信用卡目前无能力还,你的公司有帮忙协商这些业务吗?
23小时前 陕西西安 法律顾问 135****8889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