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需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申请,由甲方审批,如未提前申请或申请离职未获批准不来上班者按自动离职,自动放弃所有薪资奖金。 这段话的意思是不是如果我要离职的话,需要提前30天审?请或者说我直接就走就不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