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些纠纷,甲(70岁左右)拿砍刀砍乙(53岁),往死里下手的那种,已经砍到乙到腿部且乙到手机揣在裤兜里也被甲砍碎,后乙退让,甲一直拿着砍刀追着乙砍,已经到坡边,乙没有退让的地方,甲还是拿着砍刀追着砍,乙为了自身安全侧过身体避开甲的刀,甲由于重心不稳而摔下坡,造成重伤。后甲的家人一致咬定是乙将甲推下坡的,目前公安已经立案,且通知乙赔付甲的医疗费用。我想问下甲是否已经构成故意伤人罪未遂,乙避开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乙是否需要赔付甲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