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夫拿我身份证注册法人,在2017年之前,2018年法人换了其他人,在22年他们给我发的传票有一起17年的经济纠纷,我没有得一分钱,以不知情,在第一次输了,第二次赢了,第三次输了,本来40多万,现在成90万元,当时是妹夫老弟在管理,法院分了三个人来担债,一家33万,我是受害者,法院给我分债,一不合法,二事实不实,法官乱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