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省事业编人员,1989年参加工作,从1995年开始缴纳社保,2016年12月29日被判刑开除公职 ,出生于1967年,现在社保局不与办理退休手续,只退还本人缴纳社保的个人部分。怎样才能争取个人的利益,具体法律依据和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