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温暖工程时候施工队勾机不小心把共用下水管道弄坏了,社区和我们住户出人让物业和施工队给修好了,可以继续使用。二楼住户就主张要更换管道,让物业收换管道的钱,我们不同意更换,二楼住户自己掏钱给管道换了,让我们拿钱,我们不拿钱,就给我们告到法院了,我们应该拿这钱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