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父亲因第三方原因受伤,目前医疗费用巨大。医保局明确回复,只有在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出具“第三方无法或不予支付医疗费”的法律文书后,才能申请医保先行支付。 我现在想尽快取得这一类法律证明,请问: 1?? 走什么法律途径最快(立案、调解、支付令、财产调查等)? 2?? 是否可以先申请法院出具相关证明或裁定,而不必等最终判决? 3?? 大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多久能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