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事,10名以上申请人两次向街道提交申请。目前已过60天筹备期。因物业挑拨离间加上社区工作人员用群接龙不合法的方式导致小区邻居间产生矛盾。街道不协调邻里之间矛盾。在筹备期已期了,反过来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产权证。或要求申请人重新在找业主签字。就这样期间,街道与申请人多次召开沟通会,协调会,商议会,申请人4次向街道发出催告函都无结果。问这种情况单个申请人联系人材料都齐全的。能申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