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酒店打斗牛,没有现金,没有转账,没有筹码,因为一个人出老干所以报警了,但我们三个人私下和解了,但警察不同意我们和解,以哄骗的行为收我们手机,强迫我们去拘留所审讯,最后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拘留我们3个人每人5天。我可以起诉警察局吗,这个事情可以翻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