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5年3月份经过转让接手了一个商铺。商铺是市政公司的公房,但是中间有个二房东,是经过二房东同意的。现在市政公司要把房子收回去,而且从14年12月份开始没有和二房东签订合同。 二房东把房租已经收到了16年五月份。 现在我能不能起诉二房东,能把房租要回来么,转让费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