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992年参加工作,2016年8月4日单位在没提前告之的情况下给我们解除劳动关系,我们的经济补尝经该怎么拿。经过劳动钟裁和法院一审只支付我们8个月的基本工资,他们从2008年后算工龄,我们要求按实际工龄算,我们能赢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