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律师,我家人前段时间骑摩托车被小汽车撞了,受伤住院。后来在交警队协调赔偿医药费和五千元人民币作为误工费等。所有的材料和收据已经签署,但是迄今为止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和医药费。昨天对方找了我们,只说给六千元,我们没有同意。请问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