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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当事人 重庆永川 156****1616

我在重庆永川经营一家家庭式小宾馆,由于生产及产后带宝宝原因由老公守店,从2015至2017期间由于老公轻信他人,先后借给两个房客生活费和住宿款各8.6万和2.8万元,其中一房客打了借条3.2万,之后各种理由直至已出差为由离店至今,唯一的证据就是那3.2万借条,离店后有电话联系说很快回来解释道歉或者短信回复很快回来一类,还有一房客没有任何证据只有人证,现在我该怎样才能追回那11.8万欠款

更新时间:2017-09-13 案源类型: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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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方雪萍
6小时前 江西九江 法律顾问 150****8240
块钱的欠款,迟迟不还,不回信息,可以起诉么
7小时前 吉林吉林 工程建筑 132****9196
想找罗纹琳律师,能提供她的电话么?
22小时前 新疆昌吉 私人律师 135****7207
你好宋律师我父亲的房子怎么能过我名下
1月24日 山东青岛 遗产继承 134****5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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