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母亲在一家工厂上班14年,今年2月底由于工厂搬迁至重庆市合川区草街工业园(原厂地址在九龙坡 巴国城附近),新厂址上班路程太远,且没就近班车拒绝了去新厂址上班,现解除劳动关系(是我方提出)。可以要求哪些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