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们家宅基地被政府规划到拆迁范围,但由于拆迁办一直不按标准赔偿我家,甚至遭受到不公正对待,导致事情拖到现在,现在拆迁办就让开发商、施工队靠近我们家宅基地施工,请问我们如何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我们的要求都在合理范围内,只是拆迁办不肯,为什么宅基地和房子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家跟别人的补偿就不一样。甚至一直在强迫我们接受,我们家已经第一次从自己应得的,被迫改变接受他们口头安排的,到现在他们又反悔第一次所说的,还要让我们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