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煤矿工人 96年被认定为4级工伤未达退休年龄(当时45岁)但单位办理了提前退休。想问按照四级工伤的标准,“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这一条怎么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