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电瓶车把人撞了 程度在脚趾骨裂 是轻微骨折 去医院之后我按照受害人的要求全部答应了 受害人的主治医师说可以不用住院 让受害人回家静养6-8周 但病人说要住院 我按了他的要求做了 但事后他要求我赔偿33000 请问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