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于16年4月进入大沽路的阳光心园,2018年2月搬到黄河路107弄78号更名阳光之家跟智障儿童在一起,平时除了上四到五天上课,跟上面的智障儿童一起搞活动还借口有人参观,出去一日游节日前到街道搞活动,不跟你商量就打电话给你母亲,强迫你参加,想不去就给你父母做思想工作,请问这两个老师的做法正确吗?我如果维权该怎么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