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家4口人均为农业户口,因兄弟多有4人,1997年就通过办理分户,分户后名下仅有1间房屋的宅基地留给了兄弟,我便在1998年自家土地批了一块唯一的宅基地,并留有当年村、镇两级相关单位批建房的缴费和办理手续凭证。宅基地当年也同时打了基础,后因经济拮据无能力兴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一直未予以建房。但因目前回家建房被土地部门告知宅基地的屋基因逾期未建原因被划为了基本农田,不能予以建房。 请问律师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土地部门就把我购买的土地划直接为基本农田是否合法?我应该如何维权?
您好,您可以具体讲一下关于维权的问题
宅基地和基本农田的冲突问题,需要确认原始的土地性质。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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