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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你好,目前,是离婚诉讼二审已经开完庭。我是想咨询一下,1,2016年男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子,房价是170万,2021年登记结婚时房价为360万,2025年离婚时房价330万,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给男方一起还房贷的部分,能不能要房屋增值;2,女方婚前分多笔借款给自己的母亲,但是女方母亲是婚后才归还的,并没有标注归还婚前借款,女方又把钱转给男方还房贷了。这部分母亲借款能界定为女生的婚前财产吗?感谢

浙江-杭州 发表于:2025-07-04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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