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结婚后分居多久婚姻就无效了

大律师网 2016-12-20   0人已阅读
导读:《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说的很清楚,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应准予离婚,这里的前提是,必须有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才会据此判决离婚,而不是婚姻无效。婚姻无效的情形《婚姻法》另有规定。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的,简单说就是这段婚姻从始至终是不存在的,在法律上也不存在。 (编辑:不一)

本地律师推荐

律师加盟注册>>

相关阅读

更多>>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