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网 2025-03-13
2025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
【通知要旨】
单个被扶养人生活费=31625×扶养义务人人数×20年(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60岁以上调减)×赔偿系数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发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山东地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含海事案件)(不含青岛地区),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2025年3月5日,《2024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山东省2025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终确定。
全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77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4062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57元,增长6.2%。
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645元,增长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1625元,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7253元,增长7.3%。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法释〔2022〕14号)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文章来源:山东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