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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

闯红灯 2018-07-27
导读:电动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车也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元凶,特别是闯红灯的情况更是层出不穷,要知道电动车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专程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大家带去一些必要的帮助!

  如果是机动车与闯红灯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至少也有10%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那么结果是:如果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者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损失,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注:这是相对出现大事故,如果是轻微事故车主一定要保留现场证据)。

  其次,如果有行车记录仪拍摄记录,车主觉得电动车车速明显超过20km/h,那么可以申请机动车鉴定,因为超过20km/h不属于电动车范畴。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里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并符合下列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但是小编并没有找到有具体法律指向说速度超过20km/h会被法律认定为机动车这种规定,所以这就是法律盲区(如果有网友找到这条法律请回复)。但是在《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里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所以在相关技术条件的规定里,超过20km/h属于机动车范畴,那么是机动车,车主就必须要有驾照!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动车闯红灯被撞死谁的责任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即使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至少也有10%的赔偿责任。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旧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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