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
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主要表现一是在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右转弯的车辆往往不避让通过路口的行人;二是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路段,遇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很多机动车不主动减速、停车让行。
行车遇到斑马线的时候要提前减速。如果斑马线是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那么无论是行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如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按照规定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如果行人不按规定通行,发生违法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