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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法律怎么规定?个体户经营者能到工商所登记?

工商营业执照查询 2020-06-17
导读:个体户是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一种俗称,是在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不剥削他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个体户做生意,营业执照是少不了的。经营场所也是有规定的。那么,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法律怎么规定?个体户经营者能到工商所登记?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法律怎么规定?

  按照国家工商局的规定,对申办经营地点,只要符合要求,没有限制必须要在所服务的小区之内,这是无可非议的。上述情况估计有可能是:

  1,申办执照的工作人员不熟悉有关规定或有意刁难,建议可以换一个工作人员问问,或让对方拿出工商局对经营场所的有关书面依据。

  2,不知道是在哪一级的工商部门申请注册,申办的服务店的如果是在本社区的工商部门申请注册,出于对社区企业的管理,有些小地方的社区工商部门会有些自行的政策规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到上一级的工商部门申请或咨询。

  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丧失了原有的合法住所或经营场所后,在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理变更登记。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登记主管机关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营单位的,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罚;属于非公司私营企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处罚;属于个体工商户的,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个体户经营者能到工商所登记?

  意见规定,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受委托工商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实行“一审一核”登记管理模式。

  县(市)工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分局依法委托工商所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应当向上一级工商局备案;受委托工商所应当在其登记场所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依据、登记范围、登记条件、登记程序、提交申请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事宜向社会公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登记。对当场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的,可以免发受理通知书和登记通知书。

  意见明确,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由所长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

  意见还规定,受委托工商所应当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为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待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服务,设立和完善登记窗口的“绿色通道”,实行申请、受理、审批“三优先”的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依法登记,并将涉及工商部门的国家有关收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个体户的经营场所法律怎么规定?个体户经营者能到工商所登记?”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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