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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2018-06-26
导读: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法律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用由谁支付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详细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各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损伤程度鉴定 人300-600(元);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元);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元);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元);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元);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元);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元);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元);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元)。

  (二)法医病理鉴定 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1、尸体检验鉴定

  (1)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元)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百分之三十;(2)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元)。

  2、死亡鉴定全检2500(元)

  (1)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元);(2)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元);(3)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元)。

  3、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元)

  4、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元)

  5、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元)

  6、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元)腐败脏器加收百分之三十

  7、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元)腐败脏器加收百分之三十

  8、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元)

  9、尸体检验录像盘100(元)

  (三)法医物证鉴定

  1、个人识别鉴定

  ABO血型一份检材100-150(元)腐败、硬组织加收百分之三十;DNA检验一份检材1000-1200(元)腐败、硬组织加收百分之三十。

  2、亲权鉴定(DNA)

  (1)标准亲权鉴定(父、母有一方确定)一份检材1000-1200(元)腐败、硬组织加收百分之三十;(2)双亲皆疑亲权鉴定(父母均不确定)一份检材1200-1500(元)腐败、硬组织加收百分之三十。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用由谁支付”的全部内容,交通事故医疗期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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