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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2018-06-25
导读:交通事故的发生是难以预测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就要开始一系列的责任划分和理赔流程。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你清楚吗?大律师网小编将在本文为您详细讲解,欢迎参阅!
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

  一、双方交通事故及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经法院判决或民事调解的,还需提供判决书或民事调解协议;

  6、如伤者本人驾驶机动车受伤,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7、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8、初诊记录;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尤其注意要在存折复印件上写清楚联系电话,卡的复印件除写清楚联系电话外还要写上本人也就是户主的名字。

  需特别提醒在单方机动车事故中受伤的参保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报警,以备事后报销时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否则将会给您的报销带来不便。

  二、单方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城乡医保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需提供的材料

  如您系驾驶电动车或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发生单方面交通事故,是否报警不是报销的必须条件,但您还需备齐以下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住院费用清单;

  3、出院记录(小结)复印件;

  4、由户口所在地村或社区以及乡镇提供的意外伤害证明;

  5、初诊记录;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人江山市内各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两份。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大律师网小编提醒您: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医疗费用报销需要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如涉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前来咨询专业律师!

  (编辑:束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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