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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离婚费用需要多少?

离婚诉讼费用 2018-06-27
导读: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向法院申请离婚费用需要多少?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
向法院申请离婚费用需要多少?

  1、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以下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一件交纳30元;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十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五千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件交纳一百元。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一件交纳四百元。

延伸阅读: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向法院申请离婚费用需要多少”的相关内容,离婚案件每件需要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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