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关于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期限 2018-03-26
导读: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诉讼离婚中,法律对离婚诉讼期限做出了规定,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那么关于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还有哪些呢?下面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一一列举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相关内容阅读: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   《婚姻法》第十一条:1、因胁迫结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诉讼期限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内容,我们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过期后,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