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垫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需要什么手续?
垫付方式和所需资料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交强险垫付的对象
垫付到受伤人员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向保险公司提出垫付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垫)付通知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已发生的抢救费用清单、病例/诊断证明,医疗机构开户行账号,填写书面的索赔申请书。
垫付的额度
标的车辆负有责任的,垫付金额在1万元以内;标的车辆无责任或暂时无法确定责任的,保险公司垫付金额1千元以内。
垫付的时效
保险公司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支(垫)付通知书后,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在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抢救费用支(垫)付到相关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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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