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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探讨

侵权行为认定 2018-06-19
导读: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那么交通事故中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探讨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对此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中共同侵权人的责任承担探讨

  基本案情

  丙乘坐乙驾驶的摩托车时,摩托车违章行驶,右侧与甲所有的逆向斜停在该路段的卡车发生碰撞致丙受伤。丙将甲、乙诉至法院,丙认为甲、乙的侵权行为直接结合致其受伤,属共同侵权,应对自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二人以上无论有无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只要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即侵权人无意思联络但数个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侵权人之间就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按份责任,即无意思联络数个侵权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侵权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所谓的直接结合是指,数个侵权行为紧密结合,且每个侵权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必然的;间接结合是指,数个侵权行为偶然结合,且其中某些行为只是为另一个行为必然导致损害创造了条件,而其本身并不会也不可能必然引发损害后果。

  对于本案,甲与乙显然无共同故意也无共同过失,属于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因甲的机动车当时处于一种静止状态,其违章停车行为只是为事故的发生及导致的损害后果创造了条件,其单个行为不可能导致损害结果,因此,本案只能认为乙的违章驾驶行为与甲违章停车行为的间接结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二者应当根据过错承担按份责任。

延伸阅读: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4.告知当事人若对认定书不服,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应当在民事赔偿诉讼当中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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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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