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双务合同属于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典型的有买卖、租赁、合伙、借贷、运输以及财产保险等。
相关条例: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义务关系: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相承担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而单务合同则只有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义务,即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合同履行抗辩权: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3、风险负担:在双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双方可以协商风险的负担方式;而在单务合同中,风险一般由承担义务的一方负担。
相关条例: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不知所措?大律师网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助您顺利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