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是什么?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与标准如下:
1.责任区划定
横向范围:临街建筑立面至马路边石(含边石)以上区域,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
纵向范围:沿街建筑物总长,左右以相邻建筑分界线或用地线为界;
特殊情形:集贸市场、停车场等由管理单位按批准范围承担责任。
2.责任内容
包卫生:保持门前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水等废弃物,垃圾袋装定时投放,雪后及时清扫至指定区域;
包绿化:管护树木花草及设施,禁止攀折、损坏,不得向绿化带倾倒垃圾;
包秩序:制止乱停车辆、乱搭乱建、店外经营等行为,确保店面、广告牌匾规范美观。
3.执行要求
责任单位须与城市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奖惩条款;
委托承包的,需签订委托合同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主管部门定期联合检查,对优秀单位表彰,对违规单位限期整改或处罚。
门前三包是强制性的吗?
门前三包制度的强制性体现在法律规制与执法实践双重维度:
1.法律强制性依据
行政法规层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且逾期不改正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地方性法规层面:如《开原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对拒签责任书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单位,可处最高2000元罚款;
司法衔接层面:最高法《关于行政强制法司法解释》虽未直接涉及门前三包,但行政强制法为城管部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提供了依据。
2.责任主体与追责机制
直接责任:责任单位违反义务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罚款并通报;
连带责任:委托承包中,受托单位违规的,委托单位需承担连带责任;
刑事责任:暴力抗拒执法或多次违规且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