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办理材料
1.户口簿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流程
1.本人携带户口簿及正在办理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思明区除大学路派出所辖区外,统一在位于思明区七星路106号的思明公安分局一楼大厅办理)。
2.三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和领取凭证到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领取。
3.对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时可向派出所户籍窗口反映,当天可以领取临时证(节假日除外)。
临时身份证有效期1、派出所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为3个月,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计算;派出所签发的临时身份证与居民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您只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近期免冠一寸黑白照片就可以了,三日之内就可以领取。
2、铁路公安填发的临时身份证有效期仅有1天,该临时身份证仅限于旅客购票、取票、检票、乘车时使用;您只要提交您的身份证证号码就可以了,经过现场的比对后,工作人员当场为您填发临时身份证明;该临时身份证又被称为乘坐旅客列车临时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