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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2018-05-10
导读:失业保险金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有关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一)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公式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二)失业金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到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到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到12个月领取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一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二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三个月;

  二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三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六个月;

  三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四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九个月;

  四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延伸阅读:

  (一)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个人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如何计算的详细内容,失业人员第1到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到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到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如需解决法律相关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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