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简称WTO),简称为世贸组织,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于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取代了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上的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被誉称为“经济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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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贸易原则又称公平竞争原则,是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个基本原则主要针对出口贸易规定的。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各成员和出口经营者都不得采取不公正的贸易手段进行扭曲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秩序或者国际贸易竞争。
公平贸易原则的标准:FLO(国际公平贸易标签组织)认证的一个参考文件就是国际公平贸易标准。标准由FLO标准政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委员会的成员来自FLO的各成员组织,贸易商,生产商组织和外来专家。
FLO的标准包涵了生产组织必须符合最低门坎才得以授与认证,同时认证程序也会要求生产者必须不断地进步。
针对拥有受雇者的农场,其标准需确保劳动者拥有加入工会的权力,适当的工资,以及团体协商的权利。公平贸易认证的农场必须确保没有强迫劳动、危害健康、雇用童工与安全的情况。根据公平贸易认证的标准,拥有受雇者的农场必须设置一位中间人代表劳资双方。这位中间人决定如何将公平贸易组织所投入的辅导金分配予农场的工人。
针对弱势的生产者,发展出分别针对属于自耕农的小农组织和拥有受雇者的农场等两种公平贸易认证的标准。针对小农组织的公平贸易标准,其要求包括民主决策,确保生产者对于公平贸易组织所投入的辅导金之运用有发言的权利。
某些产品,例如茶叶,则两种组织形式皆可以申请认证。其他类似,咖啡,只有小农组织可以申请公平贸易认证。
公平贸易的标准制定与授权程序均由FLO的标准委员会所执行,那是一个由所有FLO的关系人(标签倡议者、生产者和贸易商)以及外聘的专家学者所组成的外部委员会。公平贸易所订定的标准与程序,符合“ISEAL(国际社会与环境鉴定标签联盟)”中CodeofGoodPractice的要求,制定标准的程序是经由广泛的协商过程,并兼顾各种不同成员的意见,譬如:生产者、贸易商、外部专家、监察人、工作人员等等。
WTO基本原则是WTO规则的核心,也具有WTO规则的一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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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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