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二次报销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报销。是根据《社保法》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是购买了医疗保险或者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在去医院看病治疗的时候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进行相关报销,而且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具体流程一般是持享受二次补助人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的本市银行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而是代理人来进行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中心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是在第一次报销的基础上,对参保人自费部分进行的第二次报销。但费用超过600元才能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证明(卡)原件;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结算单;3、收费清单、结清汇总表或加盖原征收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收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特殊慢性病患者应当提供慢性病证明,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慢性病专项诊断证明和门诊病历;6、患者本人或能提供与患者关系证明的相关人员的银行汇款账号。
法律依据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