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印发河源市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

医疗保险条例 2018-05-07
导读: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印发河源市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的全部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第1条:为健全我市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外资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外资企业,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港澳台及外国)独资、控股的企业。

  第3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遵循低水平、广覆盖、基金现收现支、当期收支基本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确保外资企业员工因患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4条:本市所有外资企业员工必须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外资企业缴纳,个人不缴费,全部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不设立个人帐户。

  第5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月缴费标准为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5%。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缴费率,可以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医疗消费水平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作相应调整。

  第6条:外资企业应按月缴纳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不得拒缴、少缴或拖欠医疗保险费。

  外资企业未按规定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的次月起,参保外资企业员工停止享受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欠缴费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参保外资企业员工从补缴欠费的次月起享受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欠缴费时间超过2个月以上的,补缴欠费后住院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按首次参保处理。

  外资企业不按规定缴纳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的,外资企业员工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外资企业按本办法规定的待遇和支付标准支付。

  第7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外资企业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从成本中列支。

  第8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

  第9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免征税费。其用途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参保外资企业员工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后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第10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单独列账管理。

  第11条:外资企业员工从参保缴费后的次月起,因疾病住院可享受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其发生的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从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的比例支付。

  第12条:参保外资企业员工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1、起付标准:市内一级医院为250元,二级医院为350元,三级医院为500元;市外医院为700元。

  2、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的时间定为:

  (1)连续参保时间不足6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

  (2)连续参保时间满6个月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期内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

  (3)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以上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额。

  3、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可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来解决。具体参保办法另行制定。

  第13条:有以列情况之一的参保外资企业员工,不能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1)河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其配套文件中规定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

  (2)参保前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等疾病的。

  第14条: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的医疗、医药费用结算及监督管理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第15条:政府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保证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的征集和给付。

  第16条: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的大范围急、危、重病人抢救及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当地政府综合协调解决。

  第17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具体经办工作。

  第18条: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和矿山等企业的农民工按本办法参加住院医疗保险。

  第19条:本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印发河源市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暂行的全部内容,参保前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肾功能衰竭等疾病的不能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如需了解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法律律师。

(编辑:小思)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