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遗嘱是否无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头遗嘱等。
为确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权利,继承法对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像自书遗嘱必须要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录音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必须要在遗嘱人危急情况下所立,并且同样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充当遗嘱的见证人。
那么,打印遗嘱究竟是那种遗嘱,就一定无效吗?律应当视情况而定:如有证据证明打印遗嘱是立遗嘱人亲自操作打印的,应认定为“自书遗嘱”;如无证据证明是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的,则应认定为代书遗嘱,按照代书遗嘱的要求进行。
此外,律师建议为了预防和避免过多的纠纷,如果条件允许,遗嘱人可以考虑在立遗嘱后,到公证机关对遗嘱进行公证。
延伸阅读:自书遗嘱范本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