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的有效条件 2018-04-18
导读: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口述内容并用录音器材录制保存的遗嘱。此种遗嘱形式简便易行,已渐被一些国家所采用。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假制等弊端的发生,那么,为了防止这些事情发生,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呢?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录音遗嘱。即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完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那么,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为: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在我国,有明文规定,我国《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录音遗嘱以录旨的形式表现的遗嘱人口述的遗嘱、遗嘱人制作录音遗嘱并不限干录音机,只要能够将声音记录下来均可,录音遗嘱的“载体”可以是录音带、录像带、软盘、光盘、电脑硬盘、网络等。录音遗嘱的特点是制作简便。尤其是一些文化程度低或者不识字的遗嘱人。通常认为自己制作的录音遗嘱,比请他人代书的遗嘱可靠性更大。     有关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如果还有疑问,请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编辑:凯凯)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常识

最新法律知识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