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证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应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第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第三,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第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第五,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第六,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第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遗嘱继承除应当提交上述第一到第四项材料之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的遗嘱;
第二,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第三,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继承权公证收费标准司法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3〕39号)。通知要求,自2013年10月1日起,办理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执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494号),按降低后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即2013年10月1日起,办理继承公证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相关知识: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