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25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部分法律问题解析

大律师网 2025-04-03
导读: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成为了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下面小编将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部分法律问题进行解析。
一、合同效力问题

  1. 预售许可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然而,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这意味着,如果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在诉讼前取得了该证明,合同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2. “黑白合同”问题

  “黑白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两份或多份合同,其中一份用于登记,其他份用于实际交易。通常,登记的合同价格高于实际交易价格。在这种情况下,登记的合同(阳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其并不生效;而实际履行的合同(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成立且生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

  1. 逾期交付房屋

  当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时,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可能需要支付违约金,或者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的计算可以参考同类房屋的租金。

  2. 逾期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的延迟可能由上家或下家造成。如果上家不办理过户手续,下家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房款,并应尽快起诉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 质量缺陷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缺陷,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修复。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此外,如果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特殊情形下的法律问题

  1. 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

  在2025年,无房产证房屋的买卖合同可能面临新的法律环境。卖方应保证对该房产拥有合法处分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产或遭受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双方还应对房产证办理、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

  2. 户口迁移问题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户口迁移问题也可能引发纠纷。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应核实户口情况,并在合同中对迁走户口的义务进行约束。如果卖方未按照约定迁走户口,购房人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纠纷解决途径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违约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五、案例演示

  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过错,能否适用定金罚则?

  以陈某向卢某购买房屋为例,约定买卖合同签订当日陈某支付定金50万元,网签合同当日陈某支付首期房价款(含定金)750万元,合同约定付款、过户时间、定金罚则等内容。

  陈某按约支付定金,卢某出具定金收据。约定网签日前,陈某通过中介与卢某商量变更付款周期,卢某未予同意;约定网签日后,陈某又通过中介与卢某协商首付款分期付款,卢某亦未同意。

  陈某遂妥协并要求卢某来签订网签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卢某认为陈某不诚信,不同意网签。后卢某出具《承诺书》明确终止与陈某的房屋买卖。陈某遂起诉请求卢某双倍返还定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陈某在约定网签、支付首付款的时间节点前与卢某协商变更付款方式,但卢某未予同意,后陈某表示妥协愿意按原约定履行,虽略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但此仅为轻微违约情形,合同仍具有履行可能性。卢某以此为由拒绝网签,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再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陈某在约定时间节点前后通过中介与卢某商量变更约定的付款期限及首付款方式,均未得到卢某同意。虽然其后陈某“妥协”,但该时间节点已超过合同约定期限,且中介并未明确表示陈某愿意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及后续购房款。卢某丧失对陈某的信任而拒绝交易,事出有因,故陈某对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存有过错。而卢某在陈某要求继续履行但时间略晚于约定期限的情况下,未经进一步核实,直接拒绝网签对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亦存在过错。故此,二审法院改判卢某返还定金,驳回陈某其余诉讼请求。

本地律师推荐

律师加盟注册>>

相关阅读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