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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衣哥”案看网暴行为的法律边界

大律师网 2025-11-03
导读: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发,严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2025年11月,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被女子持续网暴4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某因侮辱罪、诽谤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这一判决再次敲响警钟,网络暴力行为将面临民事、行政、刑事三重法律追责。
【案件回顾】

  据悉,被告人是朱之文的“黑粉”。

  自2020年至2024年间,持续剪辑并发布大量针对其及家人的侮辱、诽谤视频。

  其中29条播放量超过5000次,播放量最高的一条达21万。

  近日,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刑事自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一审宣判。

  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被告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诽谤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

从“大衣哥”案看网暴行为的法律边界

  该案件的定罪量刑严格依据刑事法律规范,核心法律依据为《刑法》及《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

  从罪名认定来看,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构成侮辱罪与诽谤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公然侮辱他人人格、丑化他人形象,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故意捏造事实贬损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判定需综合考量行为频率、传播范围与危害程度,发布大量侮辱性内容且多条视频播放量达数千次以上,已符合刑事立案标准。

  从处罚原则来看,法院采用数罪并罚原则作出判决。因被告人一人犯两罪,需分别量刑后合并执行,同时结合其认罪认罚情节酌情从轻处罚,最终的刑期判定既体现了刑罚的惩戒性,也兼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此外,该案件虽由被害人刑事自诉启动,但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时,可转为公诉程序,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取证,保障案件顺利办理。

网暴他人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网暴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需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相关法律形成全方位规制网络暴力的体系。

  从民事责任层面来看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暴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行为人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若造成精神损害,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网络服务提供者若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从行政责任层面来看

  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网暴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常见情形包括散布他人隐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公安机关可依法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从刑事责任层面来看

  除侮辱罪、诽谤罪外,网暴行为还可能构成其他罪名。组织“人肉搜索”违法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借网暴恶意营销炒作的,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可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其中,侮辱罪、诽谤罪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罪名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更重刑罚。

总结一下

  网暴“大衣哥”案的判决清晰传递出“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的司法立场,任何试图以“言论自由”为名实施的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公众在网络空间需坚守法律底线,不编造、不传播侮辱诽谤信息,自觉抵制网络暴力。受害人遭遇网暴后,应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民事起诉、报警、刑事自诉等多元途径维权。唯有法律惩戒与公众自律相结合,才能遏制网络戾气,守护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公民合法人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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