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劳务纠纷能否报警解决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可以获得赔偿?

2018-04-23
导读:
  解读:劳务纠纷能否报警解决

  劳资纠纷是由劳方和资方产生的纠纷,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纠纷,而劳动纠纷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普遍的,如因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产生的纠纷,那么劳资纠纷可以报警吗?

  律师解答:

  一、劳资纠纷可不可以报警

  劳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的一种,而公安机关对民事纠纷是没有管辖权的,出现劳资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纠纷的特点

  1、劳资纠纷案件总量居高不下。随着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网络不断健全,劳动争议呈显性化,使近几年来乡镇劳资纠纷数量明显上升。

  2、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纠纷数量占绝大多数,主要是私营和个体户侵害职工合法权益引发劳资纠纷。

  3、家庭作坊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增多且处理难度大。乡镇目前尚存在着大量家庭作坊,雇工人数少的几人,多则100多人,劳动用工极为混乱,是劳动争议产生和激化矛盾的源头之一。

  4、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争议居主导地位。劳动关系双方对经济利益的重视程度高于对权利的重视程度,由于劳动者处于劳动关系的弱者地位,个人很难为权利与用人单位抗衡,因此多从经济利益方面找回损失,而用人单位对违约出走的劳动者,也大多以经济赔偿为由提出申诉。

  工伤认定时效已过可以获得赔偿?

  【案情简介】

  于某在某工地上干活,与用工单位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第一个月工资暂定3000元。上岗后,在工地项目经理的安排下,他跟公司的施工车干些装卸河流石、沙子、水泥预制板等建筑材料之类的活。

  干了不到一个月,在一次卸水泥板时,他不幸被滑下的水泥板砸成重伤。因为进工地上班的时间不足一个月,用工单位没给他上工伤保险。住院期间,工地项目经理代表用工单位,给他送来了3万元钱,说是“一次性了断”。当时治疗急需用钱,于某的父亲代于某在公司提供的协议上签了字。3万元基本花光后,于某病情稳定,可落了终生残疾,劳动能力丧失。再去找用工单位要钱,用工单位不管了。无奈于某在家属的陪同下去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待遇,有关部门称事过一年不予受理。于是于某四处找有关部门讨说法。最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于某的起诉,并判决用人单位支付于某损害赔偿。

  【案件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这一规定的前提是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能够处理的。而对于无法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不应当阻断司法处理途径。《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是为保障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充分的保护。该条例第17条所设定的工伤认定申请程序及时效,目的是对获取工伤保险待遇在程序上作规范,对用人单位而言,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是其义务,而对于劳动者来说,则是一项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丧失工伤认定的行政程序,其丧失仅是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保险的行政救济,并非丧失民事侵权关系获得民事赔偿的司法救济。

  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超过了工伤认定申请的一年的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的,法院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工伤职工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工伤职工的身体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对其身体权,法律同样应当给予保护。因此,如果工伤职工身体遭受侵害没有超过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或虽然过了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但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受理。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其中受害人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到有关部门就此讨要说法的,应视为“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就“工伤认定过期”提起行政诉讼,确认确实已过了法定期限又没有法定的中止、中断、延长情形,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的,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定,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按照民事侵权要求用人单位对职工受到的伤害进行赔偿,此时如果劳动者存在过错,也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可能存在伤残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

  【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2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3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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